刊登時間: 2020-02-13
【防疫資訊與規範】
各位同仁:
一、依據本院109年2月12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通知辦理。
二、領有衛生主管機關或檢疫人員開立下列通知書者:
(一) 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個案自主檢查管理通知書」:生病期間請於家中休養避免外出,若外出應配戴口罩。
(二) 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接觸者居家(個別)隔離通知書」:通知書解除日前須留在家中(或住宿地點)不得外出,違反者可罰30萬元。
(三) 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自感染區入境者居家檢疫通知書」:通知書解除日前須留在家中(或住宿地點)不得外出,違反者可罰15萬元。
三、我國疫情雖趨於穩定,但仍未解除風險。本所同仁仍請配合相關防疫措施如下:
(一) 進入各館舍應經櫃台值班人員測量體溫,額溫偏高者加測耳溫。發燒者謝絕入館,並請儘速就醫。
(二) 依疾管署建議配戴口罩時機:看病/陪病/探病時、有呼吸道症狀時、慢性病者外出時。另得視身處環境密閉或人潮擁擠情形自行決定配戴與否。
(三) 落實肥皂勤洗手、避免觸摸眼鼻口,做好咳嗽禮節。各館舍出入口亦設置酒精消毒液供手部清潔,降低病菌傳播。
(四) 避免到人多擁擠的公共場所。室內保持空氣流通,多開窗通風。
事務室 敬上
back | top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