刊登時間: 2020-12-01
【防疫資訊與規範】
一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09年12月1日啟動「秋冬防疫專案」,強化邊境檢疫、社區防疫及醫療應變措施。其中「社區防疫」部分,強制要求民眾進入以下場所應佩戴口罩,經勸導不聽者得依法開罰。
八大類場所
醫療照護 |
醫院、診所、長照機構等。 |
大眾運輸 |
高鐵、臺鐵、捷運、客運、公車等。 |
生活消費 |
購物商場、超市、展覽場、商店等。 |
教育學習 |
圖書館、社區大學等。 |
觀展觀賽 |
電影院、集會堂、展演場所(表演廳、博物館、陳列館、紀念館)、遊樂園等。 |
休閒娛樂 |
歌廳、酒吧、健身中心、遊戲場等。 |
宗教祭祀 |
寺廟、教堂、殯儀館等。 |
洽公 |
各級政府機關、銀行、郵局、電信公司等。 |
二、配合政策施行,本所各館舍持續實施以下防疫措施:
- 所有人員入內應測量體溫、手部消毒。
- 院內同仁佩戴識別證,無法保持社交距離(室內相距1.5公尺、室外相距1公尺)時應佩戴口罩。
- 院外人士入內應填寫「訪客紀錄表」並佩戴口罩。
- 舉行會議活動應控管與會人數及保持座位間距。
- 辦公環境定期清潔消毒、維持通風換氣。
- 日常落實勤洗手。若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應佩帶口罩儘速就醫、返家休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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